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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情况可以办理公积金贷款买房子吗?[上海]

我在2007 年由于徐汇区家里房子拆迁,拆迁后没有拿房子,拿了现金后自购2套。 2套住房的房产证都有我爸妈和我三人的名字,我与2013年和老婆结婚并有了小孩,目前想用公积金贷款再买一套改善型住房 。可以买房子吗?这种算首套吗? 其他说明 1我和我老婆都没有贷款过 2.2007的 时候 我们徐汇区家里有 四人户口, 我妈爸,我奶奶和 我,我奶奶在2013年过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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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目前,您在婚前与父母共有的住房在公积金贷款房屋认定时只能去除一套,这种情况下如再购房只能认定为第二套。 无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或已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家庭,且家庭成员(包括借款人、借款人的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名下在房管部门登记信息中查询结果为1套住房,该套住房人均建筑面积低于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本市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根据上海市统计局公布的统计资料,去年上海市城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为35.1平方米)。再次购买商品住房的,认定为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改善性商品住房。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改善性商品住房的借款人家庭,再次购买的商品住房符合上海市普通住房标准的,参照首套住房贷款政策执行。暂停对购买非改善型第二套住房家庭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具体的需要到住房公积金贷款受理部门根据产调来做认定,由于每个公积金贷款申请者的具体情况不同,最终套数认定、是否符合贷款资格及贷款额度将以实际当面核对借款人的规定资料的贷款办理窗口的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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