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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东莞购买了一套商品房,我买了,以后单位或者国家有权利随时收回房产吗?使用年限是70年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在东莞购买了一套商品房,这套房子原来是单位的宿舍,现在变成商品房卖了,我买了,但是红本房产证上面没有显示年限,请问有什么不好吗?以后单位或者国家有权利随时收回房产吗? 据以前的房主说这套房子建了有18年了,使用年限是70年,还有52年的使用权,是这样的吗?

全部2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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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z****O 热心网友

    确实,这个您不要太担心,而且现在是不动产权,所以届时是无任何前置条件续期的,并且续期费用非常低,不高于五位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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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y****5 热心网友

      现在房屋使用年限为多少?普通住宅的使用年限是70年,商业性质的是50年,酒店之类的是40年。计算时间是从国家把土地下放给开发商那一天开始计算,并不是从你买回去之后开始计算。一般房子都是住不到70年的,不用考虑70年或者50年之后,这个房子到底属于谁。  商品房买卖中最重要的是两张证,土地证和房产证。房屋建筑产权的归属年限,包括:民用住宅建筑,商用建筑,工业用建筑。按建筑用类型有所不同,一般民用住宅建筑权属年限为70年,商用房屋建筑权属年限为40年。  《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限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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