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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追讨此工程劳务欠款?

2009年10月25日,我们与中铁二十五局集团某高速公路工程No.1合同段项目经理部(以下简称中铁二十五局某路No.1项目部)签订了《工程试验技术服务合同》,合同明确了甲方(中铁二十五局集团某路No.1项目部)乙方(我们)的权利和义务,即乙方承包甲方承揽的某高速公路工程No.1合同段试验检测工作,甲方按每月5万元的价款在每月25日支付劳动报酬,合同的第六条第一款规定了合同有效时间为2009年10月25日至2011年2月25日,合同工期16个月,总价80万元,超出此工期时,由双方协商增加费用。2011年3月,我们与该标段项目经理口头协商由我们继续开展该标段试验检测工作,甲方每月支付价款3万元,直至合同竣工验收止。于是我们作为乙方又为甲方提供了10个月的检测技术服务。      作为乙方,我们按照合同要求,全面履行了为甲方提供检测技术服务劳务工作直至顺利进行竣工验收。但是,甲方没有按照合同约定每月支付价款,至今总共支付702396元,共拖欠工程劳务费用397604元。我们多次追讨,但是该项目经理总以资金困难为由拖欠。     请问,我能否向劳动监察部门提出申诉?因为实际施工的是中铁二十五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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