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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年11月购买一期房(全额)签定房屋预售合同,后08年12月签定违约赔偿协议,交房时结算

07年11月购买一期房(全额),签定房屋预售合同,合同说明08年8月交房,至今未建完,后08年12月签定违约赔偿协议,协议明确写出09年8月底交房,并此期间每月付500元赔偿费,交房时结算,可到09年6月此房还没有工人进行施工,对此我们对开发商的信誉失去了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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