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产网 > 北京房产问答 > 北京其他 > 北京土地 > 占用了土地,不给我钱。是否意味着我以后老了连埋的地方都没有呢?我的户口还能证明我是哪里人吗?

占用了土地,不给我钱。是否意味着我以后老了连埋的地方都没有呢?我的户口还能证明我是哪里人吗?

几年前,娘家因为建窑厂,占用了土地,每年给每人500元,而当时村长以嫁出去的女儿没有资格享受福利为由,不给我钱。现在又开始建造高速铁路,又没有我。请问,我现在该怎么办?老公这边迁不过来。而娘家那边又没有任何福利。是否意味着我以后老了连埋的地方都没有呢?我的户口还能证明我是哪里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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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妇女权益保障法》 第三十二条 妇女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土地征收或者征用补偿费使用以及宅基地使用等方面,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 第三十三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妇女未婚、结婚、离婚、丧偶等为由,侵害妇女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的各项权益。 《土地承包法》规定, 第三十条 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妇女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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