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介签订房屋买卖居间合同金额为55.5万元,要求按照合同履行,请问这是否属于卖方违约
本人通过中介购买一处抵账房,在中介签订房屋买卖居间合同金额为55.5万元,在签完合同后卖方称缴纳全款可优惠8%,买方称缴纳全款,并于次日电话通知中介让其通知卖方付全款,两日后付款时卖方反悔,称价格过低,要求按照合同履行,请问这是否属于卖方违约,如果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买方是否有胜诉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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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法律的相关规定,无论是卖方还是买方中的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都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的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如果买卖双方及中介能协商成功,且顺利签署解约协议是高效的,然而在实际案例中,有许多情况都是三方无法达成共识,这种情况下一般都会通过法律途径进行解决。因此买卖双方在签署合同时,需仔细了解合同中对双方违约情况责任的认定及赔偿金额的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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