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房产网 > 苏州房产问答 > 苏州其他 > 苏州土地 > 在我家办理土地证的时候,请问这费用该哪家出,律师收费情况如何?

在我家办理土地证的时候,请问这费用该哪家出,律师收费情况如何?

通过朋友介绍,购买二手房。原男房东已故,女房东在未将土地证户名户名更改(由男房东更改为自己的户名)后将房子卖于我家,在我家办理土地证的时候,土地局申称程序不对,要将原男房东土地证户名变更为女房东户名,才能变更为我家户名,耗费周折,房管所勉强为我们办理,现在就其补办这个程序的费用(有3项,好像是评估费,测量费,还有个什么费,合计600左右),请问这费用该哪家出,我家协商平摊,他家说我们说的不合理,哎!我打算请律师或找媒体,觉得找律师妥当点,请问大家我适合找律师吗?律师收费情况如何?在此以感为谢。谢谢!

全部1个回答

  • 头像
    g****6 热心网友

    《房屋登记办法》第二十七条房屋权属证书、登记证明破损的,权利人可以向房屋登记机构申请换发。房屋登记机构换发前,应当收回原房屋权属证书、登记证明,并将有关事项记载于房屋登记簿。房屋权属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的,权利人在当地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刊登遗失申明后,可以申请补发。房屋登记机构予以补发的,应当将有关事项在房屋登记簿予以记载。补发的房屋权属证书、登记证明上应当注明“补发”字样。在补发集体土地范围内房屋权属证书、登记证明前,房屋登记机构应当就补发事项在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公告。去房管局申请时,需要产权人本人持身份证明到房管局办理挂失登记,然后凭房管局出具的遗失公告到公开发行的媒体登报,在规定的期限内无异议后,申请房管局补发。

共 1 条 上一页 1 下一页 >

相关问题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