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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套认定和婚前婚后是否有关?[上海]

之前问过了,还是不太清楚 急,我和老公在婚前与父母各有一套房,老公那套在售,现购婚后首套,如何复议 老公和公公的那套在售,9月底办理了过户,新产证还没出来;我和父母也有一套。 本来明天想去复议,但是中介说目前只能等老公那套新产证出来之后20个工作日,然后申请贷款,是这样吗? 那到时我们名下就是有一套我和父母的婚前共有,一套婚后首套,是否可以直接申请贷款还是仍旧需要复议呢?谢谢 还有就是现在这种情况不能复议或者贷款吗 按照关于调整2010年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政策的通知[沪公积金(2010)57号]规定:对于购买首套住房的认定,以借款人家庭从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及由借款人提供经房管部门认定的其家庭成员(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名下无成套住房登记为依据。对于购买改善型第二套住房的认定,以借款人家庭成员(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名下在房管部门登记信息反映实际仅持有一套住房,且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全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为依据(目前标准为人均33.9平方米)。具体的认定需要有《借款人及家庭成员名单、住房坐落情况表》等资料相结合,由于每个公积金贷款申请者的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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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f 热心网友

    您好: 如前所述。 无论是婚前或者婚后房产,在做房屋产权认定时候,都会有相关产权信息的(除非是名下产权已出售转移)。因此,受理网点是根据《借款人及家庭成员名单、住房坐落情况表》等资料相结合以及实际当面核对借款人的规定资料来核定您的贷款资格和额度的。 [ 本帖最后由 bbsadmin_szd 于 2013-10-7 17:08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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