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产网 > 北京房产问答 > 护工费、咨询一下关于我父亲名下的房产(为我生母购买,我父亲再婚前同我说他们约定北京房产归我

护工费、咨询一下关于我父亲名下的房产(为我生母购买,我父亲再婚前同我说他们约定北京房产归我

我父亲2011年6月再婚,同年10月突然脑出血,目前失语,在此期间所有治疗费、护工费、他夫人的生活费全部由我承担,他夫人照料我父亲,对外所有联络均由我做。我想咨询一下关于我父亲名下的房产(为我生母购买,房产证上是我父亲的名字)及存款该如何处理(也是我生母期间的,我生母过世时所有家产全部转交给我父亲)?需要如何办理手续?我父亲再婚前同我说他们约定北京房产归我,上海房产归他夫人(他夫人是上海人)。我该怎么做,盼回复,谢谢!

全部1个回答

  • 头像
    c****3 热心网友

      若是双方能够就房产问题协商一致,则可以按照有关协议进行划分,但若是双方不能协商一致,则须由法院进行判决,法院判决的标准如下: 1、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登记在双方名下   这种情况下的按揭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2、双方都有出资、登记在一方名下   还有一种情形需要注意,即房产证登记在一方名下,但配偶方有证据证明婚前购房时其也共同出资的,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该房屋仍为产证登记人的个人财产,剩余未归还的债务,为其个人债务,但于首付款和已归还的贷款中属于配偶一方出资和清偿的部分,应当予以返还。

共 1 条 上一页 1 下一页 >

相关问题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