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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违约赔偿-2009年6月交款购房,银行、房产的手续及费用都以交清,合同约定2009年10月30

2009年6月交款购房,银行、房产的手续及费用都以交清,合同约定2009年10月30日交房,至今未交房。请问属于违约吗,如属于违约赔偿标准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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