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房产网 > 宜昌房产问答 > 宜昌其他 > 宜昌土地 > 湖北宜昌 宅基地遇拆迁,但房子已翻建数次,且无规划许可证

湖北宜昌 宅基地遇拆迁,但房子已翻建数次,且无规划许可证

现因企业扩建,然后政府立了一个棚户区改造的名义进行征迁。 老宅基地,82年建平房,92年发集体土地使用证(仅此一证);02年翻建,跟村领导打了照呼,征得同意就把房子建了三层,其间也没人告诉要办其他证,我尚年幼,母亲已过六旬,根本就不知道砌房子还得办啥证;12年几户村民和开发商联合建房,房子刚拆完后被政府叫停,说是没有规划许可,不允许建房,后因涉及村民过多,区政府开会特批原拆原建,本人分得三套房子,建好后此次未批先拆房的人也没给办证。 16年开始征迁,拆迁办来谈,说是我只有一个集体土地使用证,故只能按土地使用证上的建筑面积给予补偿(也就是一层),其余多的面积算作违建。 本人表示不服,原02建翻建房子时,属于正常满足住房需要,也向村里请示过了,只是我们母子并不知道砌房还有要办规划许可证一说,何况砌房时也并无任何行政单位来停工,甚至向我们说明需要办理相关许可才能砌房,如果违建,那当时就不该让我们砌;12年联合建房,政府确实下过停工通知书,但后来特批让我们把房子建成也是事实。 现在想咨询的是拆迁办只凭土地使用证确认合法面积是否合理?这种历史原因造成的合法面积争端该用什么方式解决?? 谢谢!

暂无回答

别着急!专家正在赶来回答问题的路上

相关问题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