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总价110万。因房产证抵押,才发觉此房产于8月10号被法院查封。请问我应该怎么办?
2012年4月16日签订购房的三方合同,房屋总价110万。4月底支付43万,6月支付47万,后联系不上房东;因房产证抵押,在8月21号通过房东亲属赎出房产证,23号要办过户手续时,才发觉此房产于8月10号被法院查封。请问我应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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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已经查封的房产在法院解封之前是不能买卖的,也不能办理房产过户的。法律依据如下: 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不得转让。 《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六条第二款也规定,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房地产不得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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