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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结婚六年,婚房是岳父在婚前买的在我妻子名下。我名下有两套房子是回迁房

本人结婚六年,婚房是岳父在婚前买的在我妻子名下。我名下有两套房子是回迁房,是在我婚前动迁的,婚后回迁的。现有一个五岁的男孩。婚后有三张定期存款单共计45万元存在我妻子的名下。我年薪5万左右,婚后妻子从未上班,这些存款差不多都是办婚礼时双方收到的礼金和孩子办满月时收的礼金。因为性格不合,已经分房5年,我于今年3月份起诉离婚,要求法院判决均分共有财产,和孩子的抚养权,因担心妻子转移财产,我申请法院冻结了财产并申请了财产保全。4月26开庭。庭审时妻子当庭不同意离婚,并举证,这些存款都是她父亲给她的,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理由是这些钱都是经她父亲代理存到了我妻子名下。 5月3日,法院判决,驳回我的上诉请求,认为夫妻关系还未破裂。※   现在的问题是,妻子申请法院要求解冻存款。我有理由相信她为了防止我二次起诉离婚分割财产,一定是想要把财产转移。※请问律师,她这样做的后果会怎么样?我该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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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2、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在司法实践的处理时,一般应把隐藏、转移、毁损的财产作为隐藏、转移、毁损、变卖的财产的一方分得的财产份额,对另一方的应得的份额应以其他夫妻共同财产折抵,不足折抵的,差额部分由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一方折价补偿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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