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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老公去年10月份供了一套期房,这样的房子能卖吗?我怎么样才可以合法阻止他私自卖掉?

我和老公去年10月份供了一套期房,今年4月才交楼,合同是我老公的名字(当时售楼部的人说写两个人的名字很麻烦),贷款我有签名,现在房产证还没办下来,办理按揭20年,老公经常跟我吵架说他自己把房子卖了,现在合同被他拿走了,交首期的收据在我手上。请问:1,这样没经过对方同意卖或者送人的话是否合法有效;2,这样的房子能卖吗?3,我怎么样才可以合法阻止他私自卖掉?急!谢谢!

全部4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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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4 热心网友

    没有房本是无法交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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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9 热心网友

    没有房本是无法上市交易的,夫妻共同财产,单方处理银行也是不支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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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钱*应 热心网友

    房本没有下来的话是不能过户的,只能是走第三方协议,但是不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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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6 热心网友

    根据建设部《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内,将需要由其提供的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否则开发商违约,业主拿产权证的时间会拖后。按照“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以及“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的规定,预售合同购房人应当自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办理房产证;现房购房人自销售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办理房产证。所以,无论是现房或期房,有或是哪种付款方式,都是可以取得房产证的。房产证的取得时间,则首先要看您与开发商签订的合同,房产证的办理首先以合同约定为准,您需要查看合同内对此是如何约定的,如果超出合同规定的办理时间,开发商应该承担相关的违约责任。同时如果项目在证件等方面存在问题,也难以顺利办理房产证,建议您就此问题咨询开发商。买房是一辈子的大事,诸事都得问清楚,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希望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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