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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信阳 这样的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益

我们这是开发区分的门面房,面积由我和哥哥一人一半,总面积为 13 米× 7.72 ,由我全权负责建造,哥哥不管不问,建好后只分房,合同应怎么写?下面是我写的,请给点建议,谢谢!              建房合同   甲方:   乙方:   关于建设门面房相关事宜如下;    一:甲、乙双方拟建七层带普通电梯住宅壹栋,基底面积为 13 米× 7.72 米,第一层为层高4.5米商用店铺,二楼至七层为 16.3 米× 7.72 米。房屋建成后甲、乙双方按5:5比例占有房屋产权,建房费用应根据甲乙双方所分得的房产比例双方各自承担。   二: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在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上同意合作建房,现对门面房开发项目,甲乙双方责任及利益分配等事项订立如下协议。   三:资金来源卖门面房上的套房【四层 五层】及买门面1米的十二万元。由甲方出面和买房人谈价格,房屋面积,公共(楼梯用电 电梯保养维护)及费用。所收购房款项用于建门面房基建楼层,及【 水 电 路】 的费用。   四:五层的购房款是7.72X16.3X2000=251672元;四层的购房款是270000元;门面1米价格为12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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