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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面是我大叔家房子,房屋协议也没有、请问我现在应该怎么办,法院会让我们还现在住的房子吗?

你好,我家老房子西面是我四叔家房子,东面是我大叔家房子,以前的老房子都是连体屋山,当时由于我家老房子翻修原因,应我姥姥家一个老房屋和我大叔家的房屋换了,在我大叔家的房屋基地上面翻修的,以前的房屋是3间,我家翻修的是四间,在我自己家老房子占一间,当时我姥爷是把房子以500元卖给我父亲的,所以我父亲换房之后翻修了,但是当时我父亲给我姥爷钱,我姥爷没要,房屋协议也没有、也没过户,现在我大叔和大婶人都不在了,我大叔家大儿子也不在了,我大叔还有个小儿子,但是是个智障残疾。现在我大叔儿子媳妇说要我姥爷以前换的房子。说要过户,我们去公证处问了,说我嫂子没权利。。。现在我姥爷以前老房子不想给我们了,我嫂子说要走法院,请问我现在应该怎么办,她要是走法院要她原来的老房子基地,法院会让我们还现在住的房子吗?急请回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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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6 热心网友

      住房如果是夫妻共有的住房,办理处置住房产权手续时候,是需要夫妻俩一起签字办理过户手续。  所以,办理授权委托书,也是有夫妻俩一起到所在地区公证处办理授权委托书公证,指定代理人代替办理住房过户手续。  委托代理人申请房屋登记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明。  《房屋登记办法》规定:  第十三条  共有房屋,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登记。  共有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可以由相关的共有人申请,但因共有性质或者共有人份额变更申请房屋登记的,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  第十五条  申请房屋登记的,申请人应当使用中文名称或者姓名。申请人提交的证明文件原件是外文的,应当提供中文译本。  委托代理人申请房屋登记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明。境外申请人委托代理人申请房屋登记的,其授权委托书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公证或者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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