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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财产-我弟弟与未婚妻准备结婚,但未婚妻提出要将我舅舅和舅妈在2010年买的一套楼房

我弟弟与未婚妻准备结婚,但未婚妻提出要将我舅舅和舅妈在2010年买的一套楼房赠与他二人,并写一份赠与协议,四人签字画押后将房产证更名为我弟弟和未婚妻二人(协议内容是这样的:甲方:我舅舅舅妈 乙方:弟弟与未婚妻 经双方协商甲方同意把2010年购买的某某楼【房产证号:XXXXX】赠与乙方做结婚住房。 甲方:XXX XXX 乙方:XXX XXX 2013年12月XX日)请问如果以后我弟弟与未婚妻即便是登记后,过了几年又离婚了,打官司时能否证明这套楼房是我舅舅与舅妈所有,与我弟弟二人无产权关系,不能把这套楼房作为共同财产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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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属于赠与,是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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