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房产网 > 厦门房产问答 > 厦门其他 > 厦门法律纠纷 > 遗嘱与赠与 王老汉生前将自己的房屋赠给了儿子,因属于回迁楼,暂不能办理过户,老汉与儿子同住楼中。事后,老汉又写了一份自书遗嘱,声明赠与作废,遗嘱该房屋有儿子女儿共同按法定

遗嘱与赠与 王老汉生前将自己的房屋赠给了儿子,因属于回迁楼,暂不能办理过户,老汉与儿子同住楼中。事后,老汉又写了一份自书遗嘱,声明赠与作废,遗嘱该房屋有儿子女儿共同按法定

王老汉生前将自己的房屋赠给了儿子,因属于回迁楼,暂不能办理过户,老汉与儿子同住楼中。事后,老汉又写了一份自书遗嘱,声明赠与作废,遗嘱该房屋有儿子女儿共同按法定继承。自老汉赠与又立遗嘱不足两个月去世,现女儿提起诉讼,要求继承房屋。儿子主张赠与有效。请问,法院能怎么办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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