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假的房屋买卖协议批出来的宅基地建房合法吗
我与前夫是2004年离婚,三间房二人各一半。2008年老李为批宅基地与我前夫说好,老李自己写了二份假协议是把前夫的房子买给我,老李的房子买给我前夫,这二份协议我与前夫都没有签字,而我一点都不知情,现宅基地已批出,2009年房也建好。同时假协议写给我前夫的旧房子现在拆迁赔了80万,钱已经由老李领去。前夫出与哥儿义气说只是帮老李过一下批房程序的,钱与安置房宅基地还是老李的。现在是村里说我已经买了前夫的房子不能再批宅基地了,前夫买了老李的房子也不能批宅基地了。而事实是都没有买,哪二份协议是老李假造的。我该怎么办呢?我能告他吗,是告老李还是告村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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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里不批你宅基地,你可以向镇政府相关部门反映,不能提起诉讼。如果村里以你说的那两份协议为理由,拒绝批宅基地,那么你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该协议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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