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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需不需要要求以后所办房证在共有人上写上我的名字?我已经是这个房产的合法共有人?是不是要多加收费?

我在2004年底结的婚。去年,我们夫妇俩用自己赚的钱在家乡一家房产开发商处购了一个门面,已经交完了95%的房款,剩下的5%在今年年底交清。并办理房产权证等相关手续。目前与房产开发商所签交易合同上的名字是我丈夫的。 我想咨询的是,我需不需要要求以后所办房证在共有人上写上我的名字?或者不用在房产证上注明,我已经是这个房产的合法共有人?要求注明共有人的话,是不是要多加收费?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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