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产网 > 北京房产问答 > 北京其他 > 北京法律纠纷 > 发现有十分不利的条款(不退定金)以及销售人员的承诺所以签订了合同。请问这个钱还有办法要回来吗?

发现有十分不利的条款(不退定金)以及销售人员的承诺所以签订了合同。请问这个钱还有办法要回来吗?

你好,我于上周去通州的售楼处看房,看中一套总价91万的房子,售楼处销售告诉我可以先交两万元定金把房子定下来,考虑不行可以退定金。然后让我先交了两万元,才看到合同(北京市商品房认购书补充协议)。发现有十分不利的条款(不退定金),但迫于签合同才能收到交款凭据的事实,以及销售人员的承诺所以签订了合同。但是签订合同20分钟后我觉得房子不合适所以要求解除合同,并且按照售楼处的要去向开发商递交了退房申请,可是几天后得到答复开发商拒绝退还两万元定金。请问这个钱还有办法要回来吗?

暂无回答

别着急!专家正在赶来回答问题的路上

相关问题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