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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2年结婚后与父亲共同投资购买了一套私人砖瓦房三间,原房屋拆迁补偿费父亲未分给我,如可以怎样与分配。

本人是家中的长子,1972年结婚后与父亲共同投资购买了一套私人砖瓦房三间,有产权证,在父亲名下,居住不长时间本人与父母分开搬走。后因小区改造原房拆迁,分亲分到一套楼房,房改后办理了产权证在父亲名下,原房屋拆迁补偿费父亲未分给我,父亲现已去世,母亲尚在,现要卖掉这套房屋,我是否可以得到投资补偿费,如可以怎样与分配。(当年投资事实母亲与弟妹都认可)请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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