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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出租的房子着火了,该谁负责?

我家把房子出租给别人居住,我的房子是单位的老房子,我们要每个月付给单位房租60元。考虑到房子没有人居住容易坏,还有就是把房子出租给别人住,所得的钱还可以抵消我们付给单位的房租,所以我们就把房子出租给别人住了。但是由于是老房子,电线老化,引起失火,所幸的是没有人员伤亡,但是房子以及承租人的物品被损坏了,请问我们要付多大的责任?电线老化,年久失修,单位是否要付责任?因为我每个月要付给单位房租的啊。还有就是承租人是否也有责任呢?恳请各位法律专家给于解答。急!急!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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