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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养父于2006年7月去世,当时给我留了一份财产遗嘱,遗嘱表明所

您好!我养父于2006年7月去世,当时给我留了一份财产遗嘱,遗嘱表明所有财产都由我继承,现在我想把房产证改成我的名字,请问需要哪些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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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继承法第17条第5款规定: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那么,根据此规定,你所主张的遗嘱的效力还须深入思考与观察。不过,无论如何,作为继承人享有对遗产的共有权,因此,继承人可正当的要求分割遗产。至于,你所主张的份额,若口头遗嘱无效,那么应当将夫妻共有的财产的分开,另一半由继承人按其份额继承。丧葬费抚恤金保险是否属于夫妻共有财产,还须考虑!以上仅作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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