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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年前被外甥连哄带骗去房产交易中心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把我们共有的一套房子中我的份额转给了他,要回房子可以吗

两年前被外甥连哄带骗去房产交易中心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把我们共有的一套房子中我的份额转给了他,其中签了一份买卖合同,他支付我15万,但到现在钱没给我,我不想卖了,要回房子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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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签了合同,卖方不想卖解除该房屋买卖合同,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一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第四项的规定,在其他共同共有人不同意且不予追认的情况下,不能依据该买卖合同而发生物权变动的法律效力,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条第一项所规定的合同继续履行的法律上障碍,故该房屋买卖合同依法应予解除,并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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