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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毁正是盛产期的经济林木占用而不征用近四年,按一年的收入一次性赔偿合法吗?

您好律师: 我们的经济林木在2011年被损毁,经济林木正处于盛产期,当地政府按一年收入一次性赔偿合理、合法吗?并且当地政府办理这些事情有法定程序规定吗?应不应该出具正式的赔偿文件呢?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或规范性文件规定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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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具体可到律所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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