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房产网 > 上海房产问答 > 上海交易过户 > 上海过户流程 > 最近我买了一套二手房屋,交易过户手续在需在2010年03月01日前完成(以付清双方交易税费为准)卖方这样算违约吗?

最近我买了一套二手房屋,交易过户手续在需在2010年03月01日前完成(以付清双方交易税费为准)卖方这样算违约吗?

最近我买了一套二手房屋,合同上写:交易过户手续在需在2010年03月01日前完成(以付清双方交易税费为准). 而我在2010年02月22日全部付清所有的税费和房款.但是,卖方仍然要坚持2010年03月01日才交出房屋.请教各位律师, 卖方这样算违约吗?违约日是否从2010年02月23日开始算吗?

暂无回答

别着急!专家正在赶来回答问题的路上

相关问题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