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租赁方要我们在合同上面写上三年期限,如果三年之内拆迁的话他拿着合同去找拆迁办要求赔偿装修和损失费用,请问下这样合理吗?
如上,现在租赁方要我们在合同上面写上三年期限,如果三年之内拆迁的话他拿着合同去找拆迁办要求赔偿装修和损失费用,请问下这样合理吗?谢谢您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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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拆迁的单位在冻结期限内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冻结期限自动延长至拆迁期限届满之日;冻结期限届满时申请拆迁的单位未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拆迁冻结自行解除。 拆迁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未在拆迁期限内完成拆迁,需要延长拆迁期限的,拆迁人应当在拆迁期限届满十五日前,向房屋拆迁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日内给予答复。批准延期拆迁的,延长期限累计不得超过一年。逾期未申请或者经申请未获批准的,房屋拆迁许可证自行失效。 可以看出房屋拆迁许可证在拆迁期限的计算中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拆迁冻结的期限虽然不尽相同,但原则上受到法律的严格限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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