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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房产应该给谁[深圳]

母亲名下有两套房子,一套产权证是母亲自己名字,一套产权证是夫妻共同名字。夫妻当时口头告知两个儿子,将母亲单独有名字的那套房子给小儿子,夫妻双方共有名字的那套给大儿子。现在父亲过世了十年,小儿子在5年前将母亲那套房子卖了,所得房款归他个人所有,如今觉得夫妻共有名字那套房子比他卖的那套值钱了将近3倍,要求他自己要继承这套房子父亲过世留下那份,因为没有书面遗嘱,只有口头遗嘱,没有法律效应,现在法律上他是可以继承一小部分该房产,如果母亲和大儿子同意让他继承父亲的那一部分,那他之前卖掉母亲那套房子,现在大儿子可以要求共同继承吗?这个母亲个人现在也同意,只是房子卖了很多年,没有法律依据了。

全部1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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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k****7 热心网友

    之前那个房款,如果当时你父母都同意给他的,不能再分,如果没有证据证明都给他的,也可以继承你父亲的遗产,你母亲的份额由你母亲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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