载明所委托事项办结后授权委托终止。房地产交易中心以其公证书时间太久为由不予受理过户申请。房地产交易中心这样做合适吗?
张某于2008年授权李某负责其兰州一处房产的租赁和买卖,并在青岛一公证处做了公证,载明所委托事项办结后授权委托终止。2011年张某去世。2012年9月李某与王某签订房屋买卖协议,在办理过户的过程中,房地产交易中心以其公证书时间太久为由不予受理过户申请。请问,房地产交易中心这样做合适吗?
全部1个回答
-
这样没问题,公证书委托授权时间太久,容易失去法律效力,所以授权委托公证书基本都提供近期的
相关问题
-
我有一套住房,从朋友处购得,当时未过户给我,现在我想过户给其他买家。朋友在公证处办理过户委托,由我跟买家直接交易,可以吗?需要朋友...
答: 您好,不可以,原则上这套房子仍是您朋友的,因为产权仍在他名下,必须还是要他本人和买家交易。
-
二手房过户卖方是否可以(出公证书)委托第三人与买方进行过户交易?
-
二手房过户卖方是否可以(出公证书)委托第三人与买方进行过户交易?
-
二手房过户卖方是否可以(出公证书)委托第三人与买方进行过户交易?—上海
答: 可以的,上海还是比较方便的。产权证本人带好产权证原件以及身份证原件和第三方(被委托人)带好身份证原件直接去公证处就可以了。
-
二手房过户-你好?我想与外地朋友做二手房交易,经我们协商他委托我办理相关手续,他提供经公证的委托书外给我[呼和浩特]
-
购还原房有疑问计得三年之后一起办理,这种情况下我同卖方进行交易以什么为凭呢,听说还要办理公证手续,是这样的吗?谁懂什么是委托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