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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是同事关系,在购房时未过户,过户时,甲方有义务提供方便,否则负法律责任,可现在甲方不予配合过户

我于2011年1月购民房一处,因是同事关系,在购房时未过户,但房款协议明确规定,过户时,甲方有义务提供方便,否则负法律责任,可现在甲方不予配合过户,而且说,如果开发,得给他一套房子。应该如何处理此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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