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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现在卖方的强势地位,对开发商有何监管、惩戒措施,这种情况下居民投诉到公积金中心,处理时效、流程有怎样的内部要求,近期有什么这方面的专项整治行动吗?[青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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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u****2 热心网友

    您好!我市三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行为保障职工正常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事项的通知》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对经查实存在阻止或变相阻止住房公积金贷款行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整改的,暂停其项目网上签约和预售监管资金拨并记入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档案。《通知》施行以来,针对职工投诉,公积金中心逐一与房企进行了沟通,督促符合条件的开发项目尽快办理公积金贷款准入手续。截至目前,已有35个楼盘项目办理了公积金贷款准入。对经督促仍存在推诿、拖延办理准入手续,以及项目签约后存在诱导、逼迫购房人放弃公积金贷款的房企,公积金中心已启动了约谈机制,约谈同时下达书面《催办通知书》,限3-5个工作日整改落实到位,逾期不办的将按规定联合国土、建委予以查处。目前已约谈房企3家,现已全部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整改。下一步,公积金中心将继续加大整治力度,对约谈后未及时整改的开发商将联合国土、建委坚决予以查处,切实维护缴存职工购房贷款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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