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本人青岛户口+公积金,对象为济南户口+公积金,请问按照政策,这种情况下公积金贷款买房是否可达到最高60万? [青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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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申贷缴存的基本标准 :借款申请人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满12个月(即满365天),申请贷款时账户是正常缴存状态,且在申请贷款的近12个月内,连续正常缴存12个月。 申请人已婚,其配偶公积金缴存须符合上述基本申贷标准,可贷额度方可合并计算。根据您的描述,您配偶户籍、公积金均不在青岛,不能与您在青岛合并计算贷款额度。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确定的最高贷款额度 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均符合申请贷款缴存条件的,购买新建住房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60万元、购买再交易住房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35万元;借款申请人仅本人符合申请贷款缴存条件的,贷款额度不超过最高贷款额度的60%,即购买新建住房的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为36万元、购买再交易住房的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为21万元。您可在本网站首页-网上营业厅-个人普通版http:219.147.7.52:89grptLogin.htm测算可贷额度,但最终贷款额度、贷款资格的确定,需持相关材料,根据房价(二手房根据房龄)、首付比例、还款能力等综合因素,到拟购房的管理处去审核确定。贷款办理手续,您可登录本网站主页——办事指南——贷款业务——贷款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