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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有备注为“若因城中村建设问题可延期交房”但现在开发商不能给确切日期,请问过了12月31号,违约金及退房吗?

本人今年1月份在南阳市区与某楼盘签了一份购房协议,协议表示今年12月31号交房,但有备注为“若因城中村建设问题可延期交房”但现在开发商不能给确切日期,难道我要一直等吗?请问过了12月31号,本人可以起诉开发商支付5%(协议有注明)违约金及退房吗?本人有咨询开发商其表示若要退房,本人需支付其5%违约金!非常不解!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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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k****3 热心网友

      一般来说,延期交房的违约责任都会在格式合同中规定的比较清楚,但很多开发商会把不可抗力做为延期交房的理由,以此逃避违约责任。  不可抗力应具备四个要件:一是必须不能预见,即当事人无法知道事情要在何时何地发生,也无法知道其发生的情况如何;二是必须不能避免,即当事人尽管已采取种种措施,仍然不能避免事件的发生和阻挡该事件产生的后果;三是必须是不能克服,即事件发生后,当事人已经尽到最大努力仍然不能克服事件所造成的损害后果而使合同得以履行。如果能够预料而不采取措施的,不能认为是不可抗力;如果从当事人的实际情况看有能力避免或者克服而不采取措施的,也不认为是不可抗力;四是必须是客观情况,即外在于人的行为的客观情况。该客观情况必须发生在合同成立以后至合同不能履行以前,否则不能援引不可抗力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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