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产网 > 北京房产问答 > 北京其他 > 北京法律纠纷 > 多个子女的遗产继承问题[北京-丰台区]

多个子女的遗产继承问题[北京-丰台区]

1.家中老人有四个子女,如果老人自书遗嘱写下由其中一名子女来继承房产,但需要这名子女按照八分之一的房产金额给另外三名子女。等老人百年后,继承人来继承房产的时候,是否需要其他子女来书面签字确认,才可以进行继承过户? 2.假如老人的自书遗嘱里面只是按照份额来写清(其中一名子女占八分之五,其余三人八分之一),是否就需要其他子女来书面签字,商量过后,过户到一人名下后,在做变卖? 3.老人去世后,是否必须房屋过户后,才可以进行变卖?

暂无回答

别着急!专家正在赶来回答问题的路上

相关问题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