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产网 > 北京房产问答 > 北京买房 > 北京二手房 > 关于二手房定金我看中了一套北京某中介公司独家代理的二手房,将定金2万元交付了中介公司,并与其签订了“定金收付书”。

关于二手房定金我看中了一套北京某中介公司独家代理的二手房,将定金2万元交付了中介公司,并与其签订了“定金收付书”。

我看中了一套北京某中介公司独家代理的二手房,将定金2万元交付了中介公司,并与其签订了“定金收付书”。可房主第二天得知后,提出提高房屋总价(由原来的80万涨到84万)。我当然希望能以原价购得该二手房,请问我该如何应对?

全部1个回答

  • 头像
    8****8 热心网友

    “如因出售方原因导致未能签署相关合同的,则本合同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责任”这条明显是在免违条件。 定金的规定中是有双倍返还的义务,但司解释里还有一条“另有约定,从其约定”,我看你这就是从其约定。按这条说,中介公司不用承担责任。但你应该看一看中介和房主签订的独家代理协议,看看里面的房主违约的条款。没准里面有中介和房主的违约条件。他们两边赚钱。

共 1 条 上一页 1 下一页 >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