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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6个月停缴,会被罚息或停贷_重庆

新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中还增加了以下条款:除法定事由外,如果借款人在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后,连续6个月以上未缴纳住房公积金的,成都公积金中心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向借款人计收罚息,罚息利率为合同所执行贷款利率的水平上加收50%;有权宣布贷款立即到期,要求借款人立即清偿借款本息及相关费用。我是工人,到50岁就退休,但住房公积金贷款到52岁,就会出现连续6个月停缴情况,这个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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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该合同条款是成都公积金中心的相关政策,详情请向成都公积金中心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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