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高层住宅对电梯数目是否有规定?
100米以上的超高层住宅对电梯的使用数量有什么新的规定?是否需要设置避难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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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高度超过100米的新建超高层住宅,将和公共建筑一样,设置避难层,供人们在发生火灾时疏散避难;在国内首次系统提出了“避难层(区)”的设置规范:每平方米3人、间隔不超15层。6层以上的建筑要设电梯,电梯的数量要与住户的数量相匹配。每80户设一部运量在750公斤以上的电梯;超过80户要设两部电梯,一部运量为1000公斤,另一部不低于400公斤;120户以上,或楼高超过100米,则要设置三部电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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