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房产网 > 成都房产问答 > 我是外地人,在XX的一个新村租了块地建房1○年了(花费二十多万建的)真不知道怎么办才好?

我是外地人,在XX的一个新村租了块地建房1○年了(花费二十多万建的)真不知道怎么办才好?

你好,我是外地人,在XX的一个新村租了块地建房1○年了(花费二十多万建的),整个新村除了村委会化为宅基地以外,其它的住房用地都没有变更为宅基地(包括我们的房子),被视为旱地,我们的土地合同是和XX府签的,签了2O年,已交租金1o年,当时租地时和镇领导说过建房是经营饭店用的,他们是知情且同意的,(且当时的领导有的还在)但没写到合同上,合同上只写了在该土地上进行生产和经营,现在他们以合同没写允许建房,和合同里写的是早地为由,就把已建房屋定性为违建,要进行拆除且不给予任何赔偿,问题是村里的房子和我们的房子情况是一样的,说是因为我们是外地人,就拆我们的,不拆村里的,村里的房子以后再做土地变更,前几天已把拆除的告知书贴到门上了,限5日内自行拆除,损失不给予任何赔偿,,我们的损失谁来赔偿,难道XX府没有任何责任吗,真不知道怎么办才好,请律师帮忙分析一下

全部1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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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8 热心网友

    你好,明确是谁发的拆除通知,如果是政府或某部门,你有权申请行政复议,但是耕地上的确不能随意建房,这块你先协商,如果给你们造成了损失,你可以起诉要求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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