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积金支取【你好,我和女朋友(没有结婚)共同购买了房子 ,女朋友是房主,我是共有人,各占50%,我在江东缴纳了_宁波
你好,我和女朋友(没有结婚)共同购买了房子 ,女朋友是房主,我是共有人,各占50%,我在江东缴纳了公积金,2004年4月开始交,我银行签的合同,我是还款人,我想问问,像这种情况,我可以在今年12月在公司开好证明,去支取部分公积金吗?另外我再问问,我现在每月交576 元 (公司,个人各288元),我支取12个月,可以取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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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支取,支取期限从公积金交纳开始至购房前一个月,金额按576元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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