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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原来是丈夫名字,后丈夫去世,子女都已嫁放弃继承,房子由妻子继承,现做过公证且已去房产局也进行了更名,如果现——新乡

房产证原来是丈夫名字,后丈夫去世,子女都已嫁放弃继承,房子由妻子继承,现做过公证且已去房产局也进行了更名,如果现在将此房产出售,个人所得税要交吗?按什么标准交?有种说法,继承部分要交20%的个税吗?,还是交1%的个税。(继承前房产证已满五年.但这也是妻子名下唯一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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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q****8 热心网友

    直系亲属继承可以延续上一手,只要满五年,且唯一,不用交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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