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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权利周末带人来看房?如果她提出周末不给看房,并不付违约金等相关费用,我可否维权?

我们是两个女生租了两室一厅,签了一年的合同,我们刚住进去一个半月。房东上周通知我们他们要卖房,要求周末给买房人看房。我打电话过去问我们可以住多久,她说不知道,说我们只交了三个月房租,周末未提前通知我们,直接敲门看房,晚上八点多钟还带人过来。她和我们说,没租房给我们之前就打算卖房了。现在我的问题是:她是否有权利周末带人来看房?合同未提出不可以看房之类的,她现在的行为是否算违约?如果她提出周末不给看房,让我们走人,并不付违约金等相关费用,我可否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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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w 热心网友

    请说详细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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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1 热心网友

    租房合同违约金怎么付,一、租房合同违约金怎么付1、租房合同违约金的计算根据合同的相关约定违约金来计算,定金和违约金以及损害赔偿金不能重复计算。租房合同解除后,各种违约金的计算又因情况的不同二不同。2、定金罚则与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不应当重复计算。3、支付损害赔偿金作为违约责任承担方式,具有最终后置性。根据《合同法》第112条(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与赔偿损失的关系)、第114条第2款(违约金和赔偿损失的关系)的规定,赔偿损失应当是在违约方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支付违约金及承担定金责任之后尚不足以弥补守约方实际损失时所应承担的一种责任。4、计算实际损失的条文约定不明,可以补充约定或协商。二、租房合同违约金如何收取1、违约金由双方协商确定,没有数额的限制,一般是根据双方预测的因一方违约可能带来的损失大小来确定的。2、发生一方违约后、守约方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时,如果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实际发生的损失,守约方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增加违约金;如果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实际损失,违约方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减少违约金。3、租房合同违约金的计算根据合同的相关约定违约金来计算,定金和违约金以及损害赔偿金不能重复计算。租房合同解除后,各种违约金的计算又因情况的不同二不同。4、一般认为,现行合同法所确立的违约金制度是不具有惩罚性的违约金制度,而属于赔偿性违约金制度。即使约定的违约金数额高于实际损失,也不能改变这种基本属性。关于当事人是否可以约定单纯的惩罚性违约金,合同法未作明确规定。通说认为此种约定并非无效,但其性质仍属违约的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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