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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是婚前财产,现在继母要卖房离开,我姐俩不同意卖房。打官司的话我家的房子应该会怎样分配

父亲2009年正月领正结婚【2婚】同年五月份去世。留下4间房子和11000元外债,房子是婚前财产,债务及丧葬费是我姐妹二人承担。母亲在2000年去世。现在继母要卖房离开,我姐俩不同意卖房。打官司的话我家的房子应该会怎样分配,法院会怎样判啊请详细说明!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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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y****4 热心网友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六十二条规定:“遗产已被分割而未清偿债务时,如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和遗赠的,首先由法定继承人用其所得遗产清偿债务;不足清偿时,剩余的债务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用所得遗产偿还;如果只有遗嘱继承和遗赠的,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用所得遗产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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