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房产网 > 重庆房产问答 > 重庆买房 > 重庆二手房 > 我买了一套二手房,现办理过户,在过户时才发现该房子使用权已过十年,问这个出让费应由谁出?

我买了一套二手房,现办理过户,在过户时才发现该房子使用权已过十年,问这个出让费应由谁出?

我买了一套二手房,现办理过户,在过户时才发现该房子使用权已过十年,现需交纳出让费,问这个出让费应由谁出?

全部3个回答

  • 头像
    8****J 热心网友

    如果是已经过户到您的名下,相当于房屋已经归您所有,所以是由您这边缴纳费用!行为权属已经转移!

  • 头像
    c****k 热心网友

    出让费由出卖人出

  • 头像
    * 热心网友

    《物权法》第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房屋买卖属于不动产交易,不动产所有权的转移是以办理过户登记为条件。当事人买卖房屋后未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房屋产权不发生转移,但这并不意味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因为,办理房屋所有权过户登记仅仅是房屋产权转移的要件,而不是房屋买卖合同的有效要件。我国《合同法》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出卖人应当履行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物或者交付提取标的物的单证,并转移标的物所有标的义务。”办理房屋产权过户登记手续,是出卖人履行该房屋买卖合同的内容。

共 3 条 上一页 1 下一页 >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