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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去年在惠山区金都花园二期买了一套房子,签合同时说09年6月底交房,现在是12月底了,还没交房。请问:我可——无锡

你好。我去年在惠山区金都花园二期买了一套房子,签合同时说09年6月底交房,现在是12月底了,还没交房。请问:我可以退房吗?退房是按买时的价格算吗?签合同时说有违约金的,万分之一。这对以后卖房的时差有影响,这个结果又咋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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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您好!1、您的房子已经延期半年了!根据《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2、如果变成二手房上市交易,差额是按照你能提供的发票做凭证的;3、请你速联系相关人士寻求解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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