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签订5年,出租人在即将合同到期一年的情况下,应该怎么处理[重庆]
合同签订5年,出租人在即将合同到期一年的情况下,要求收回门市。 合同签订中 甲方责任:1.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将房屋交给乙方使用,否则每超出一天应赔偿乙方年租金的10%的经济损失。 3.不得无故终止合同,否则应赔偿乙方年租金的10%的经济损失(第九条除外)。第九条:在合同履行期间,如有政策变化,市里统一规划等其它原因需要拆除房屋,其租赁费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本合同即终止,乙方要积极配合不得向甲方提出任何要求。 这种情况下,应该怎么处理?
全部1个回答
-
如果合同属于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合同有效的,需要按照合同履行
相关问题
-
【广兴源圣拿威】 有两房的出租吗,合同签一年
答: 6000,客厅出阳台,装修还行
-
只有购房合同,没有生活交费凭证,发布出租房信息怎么办?
-
【玉温社区】 恒大世界城附近求购短租的房子 可签长期合同 最近手头紧 有出租的吗
-
出租房子合同怎么写才规范
答: 找中介双方都有规范,你也省心
-
【致越优城】 是不是使用权合同?40年还是20年的?我记得合作社地块出租只能签20年
答: 合同是30年使用权。
-
【蓝庭花苑】 小区有没有毛坯出租的,合同5年起
答: 有的 点我头像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