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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公去世,婆婆还在,村里分了一块宅基地,还没有建房子。现在婆婆想把这块地给嫁出去的女儿做房子需要什么手续?

公公去世,婆婆还在,村里分了一块宅基地,还没有建房子。现在婆婆想把这块地给嫁出去的女儿做房子,也就是我老公的姐姐建房子,这么做可以吗,需要什么手续。我和老公在外地,户口也不在老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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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x****3 热心网友

    1、宅基地转让应经集体即村民委员会书面同意; 2、如系共有房屋,必须征得其他共有人同意; 3、应提交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土地证、房产证等相关材料的原件; 4、应到产权登记部门查看房屋产权是否存在瑕疵:如是否存在抵押等担保、是否有人民法院采取查封等财产保全措施; 5、应订立书面转让合同、并办理审批、过户等手续。宅基地转让合同应由相关职能部门审批,并办理“宅基地证”或“集体土地使用证”的过户更名手续;还应到房产管理部门依法办理“房产证”的过户更名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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