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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户口从出生时一直到结婚出嫁都没有转移,在村里每年都有选举权,而且有土地确权13亩请问打官司告的主体是谁?

本人户口从出生时一直到结婚出嫁都没有转移,在村里每年都有选举权,而且有土地确权13亩,但是每次村里有草原补偿,风电占地补偿都没有给我分,请问打官司告的主体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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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6 热心网友

    你好,根据《土地承包法》第三十条的相关规定:“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因此,农村妇女出嫁后,户口未迁出,在新居住地没有取得承包地的,仍然对原承包地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起诉村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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