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房产网 > 重庆房产问答 > 重庆其他 > 重庆法律纠纷 > 你好律师,我是在职人员,在农村以朋友名义建房一套,如遇拆迁等问题我该如何保证自己的权益?谢谢

你好律师,我是在职人员,在农村以朋友名义建房一套,如遇拆迁等问题我该如何保证自己的权益?谢谢

你好律师,我是在职人员,在农村以朋友名义建房一套,如遇拆迁等问题我该如何保证自己的权益?谢谢

全部1个回答

  • 头像
    * 热心网友

    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不撤销的补偿安置: (1)对未转为城镇户籍的被拆迁人应当按下列规定予以补偿安置: (2)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区域,可以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村或居民点范围内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并获得相应的货币补偿; (3)货币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 被拆迁人使用新宅基地所需的费用,由建设单位支付给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被拆迁人申请宅基地新建房屋的审批程序,按照国家和当地农村住房建设的有关规定执行。 (4)不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区域,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同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被拆迁人不得再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其原则应当是使被拆迁人的居住水平不因拆迁而降低。

共 1 条 上一页 1 下一页 >

相关问题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