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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何企业办理《他项权证》抵押借款难[重庆]

我是一个小微企业,现自有厂房并有房产证,向银行办理抵押贷款,银行手续繁琐、条件较高,准备向企业借款,但办理《他项权证》时,主管部门要收取我与其他企业经济往来合同,方可办理抵押登记,依据是2007年重庆市房地产主管部门文件。 2015年6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明确了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企业之间的借款合同是有效合同。 为解决企业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建议市级不动产登记主管部门出台文件,取消企业办理不动产抵押借款登记时,要收取企业之间有经济合同往来等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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